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聘用稽查員~2026-03-16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稽查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3-09~2026-03-16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符合高考三級衛生技術類科所訂應考資格之相關學系。
(2)法律、資訊相關學系。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 。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辦理新興傳染病防治、協調疫調及公共衛生相關業務、處理防疫陳情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月薪資︰約聘6等1階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二、聘用期間:自115年4月1日後之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疾病管制科聘用稽查員 C08000004)請於報名截止日115年3月16日17時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廖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預計於115年3月17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備註:
(一)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三)本案為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職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八、聯絡人:人事室 廖小姐 電話:(03)3385936轉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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