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7~2023-05-01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學士以上學歷。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 最近3年考績考列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四) 具法律學位或辦理法制業務或政策之整合、規劃、協調及執行等相關領域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督導辦理本署法制業務。 (二)督導綜整本署施政策略、施政計畫及施政報告。 (三)督導辦理本署中長程個案計畫之研擬、綜整及管制考核作業。 (四)其他有關本署施政規劃與管制考核事項。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號7樓) |
聯絡E-Mail | meiyu@oc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2年05月01日前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徵才公告」下載報名表與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兩表後請先將電子檔寄至meiyu@oca.gov.tw電子信箱,並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簽名後之應試人員簡歷表、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檢定合格證書、其他任用資格證明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無者免附】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 未寄或逾期以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表與簡歷表者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應請自行確認前開表件是否寄送成功。 (三)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料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聯絡方式:陳小姐,07-3382057分機262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