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事務工友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26~2023-07-03 |
資格條件 | 需為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職工,並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1. 性別不拘、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並能接受機關指派業務者。 2.國內外高中職學歷以上畢業。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4.經臺北市政府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案技工及專案工友(含原專案核准新僱之專業技工及專案工友),不得報名參加本案調僱甄選作業。 |
工作項目 | 1、檔案室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6樓 |
聯絡E-Mail | go_fimon36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聯絡方式: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 1.請填妥附件調僱意願表、履歷表並檢附在職證明書及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各1份(以上證明文件如係影本,請於證明文件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於112年7月3日前以電子郵件(go_fimon369@gov.taipei)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5樓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人事室,並請註明「應徵事務工友職務」。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如經書面審查均不符本處所需,本職缺從缺,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處所需,得不予錄取。 3.所送資料由本處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 4.詳細工作內容請洽秘書室吳股長27590666分機6033;報名問題請洽人事室張小姐 02-27590666分機6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