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9-金門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26~2023-06-29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或大學以上獸醫相關學系畢業者。 (二).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獸醫師高等考試及格並具專技轉任獸醫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三).持有獸醫師證書。 (四).自取得執業執照之日起2年以上工作服務證明書及成績優良證明書。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草食動物防疫、疫病監控、診療及執行相關計畫之綜合業務。 (二).辦理牛隻銷台隔離場區審核、疾病監測及核發健康證明書。 (三).辦理牛隻烙印業務。 (四).禽畜防疫事故補償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地點: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 地址:金門縣金湖鎮裕民農莊20號 電話:082-336626 |
聯絡E-Mail | yuch88@mail.kinme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填寫本所外補人員資格表(本公告附件),並檢具「紙本」公務人員履歷表、專技高考及格證書、獸醫師證書及獸醫師執業執照、最高學歷證明書、工作經驗證明書、成績優良證明書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內簽章,其餘附件影本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於112年6月29日前逕寄:金門縣金湖鎮裕民農莊20號陳技士收,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1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82)336626轉18陳技士。甄選日期及地點:112年 月 日(另行通知),甄選地點於本所會議室或指定地點辦理。(徵才公告、公務人員履歷表、外補人員資格表等請上金門縣政府徵才網站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