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6-28

徵才機關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 1 名,得增列候用人員2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稱相同、性質相近職缺,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止)。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19~2023-06-28
資格條件 (一) 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 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 具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四)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等)、中英文輸入操作能力。
(五) 具英語基礎溝通能力。
(六)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以下各項情事: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依法停止任用。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0、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公文收發、行政庶務及交辦事項。

月薪:新臺幣約3,6000元。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10月)。
工作地址 外交部禮賓處 (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
聯絡E-Mail ychsi@mo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工作經歷(附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政府公部門工作證明文件掃描檔,於112年 6 月 28 日前電郵傳送至外交部 禮賓處 電郵ychsi@mofa.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禮賓處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 初審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聯絡人:外交部 席毓清小姐(電話: 02-2348-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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