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徵求 管理師~2025-04-24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管理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4-21~2025-04-2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並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含測量製圖職系、電機工程職系得轉任資訊處理職系者)。
(二)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者 。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重大建設計畫列管、工程標案列管系統、議會案件系統管理。
(二)研考資訊系統及施政成果網系統維護。
(三)相關資訊系統硬體設備安全管理稽核。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聯絡E-Mail 1001196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說明如下:
(一) 對本職務者有意願者,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符合調任本職務職系之銓審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6968人事室馬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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