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徵求 書記~2025-04-28

徵才機關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22~2025-04-28
資格條件 1. 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 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者。
3. 最近3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4.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強。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
聯絡E-Mail aj4807@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應徵者得不檢附(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 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 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141(社會人文課劉課長);其他疑問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420人事室阮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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