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0~2025-05-27 |
資格條件 | 1. 具公務人員地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任用資格。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 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者,且最近3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410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1號8、9樓。 |
聯絡E-Mail | ac1071@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報名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於114年5月27日前至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授權同意本所調閱履歷,另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 並請將下列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1) 現職派令 (2)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3)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 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 其他證明文件 3. 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通知。 4. 若有疑問請洽:人事室簡小姐(聯絡電話(02)2983-6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