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總統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1~2025-05-29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會計或相關系所畢業,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悉主計法規、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並熟悉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GBA)系統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三、具工作熱忱及溝通協調等能力,能配合公務需要加班。 |
工作項目 | 辦理內部審核、會計帳務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2號 |
聯絡E-Mail | pylin@oo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語言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請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難。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四、初審合格者,就符合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進行面試。另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本案聯絡人:(02)23206675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