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徵求 約僱助理員(A150081)~2023-08-09

徵才機關 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助理員(A150081)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27~2023-08-09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能力。
(三) 具人事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待遇、福利及有關事項。
(二) 辦理出國、訓練、進修及有關事項。
(三) 辦理保險、健檢、服務及有關事項。
(四) 性別主流化業務。
(五) 辦理文康活動等相關事項。
(六) 本室預算編列彙整。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
聯絡E-Mail bv392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備表件: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影本。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需含前開應備表件);或請寄送前開應備表件pdf檔至email: bv3925@gov.taipei (劉小姐收)(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助理員及公告截止日期) ;若採通訊報名方式者,並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助理員(A150081)」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意者請於112年8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人事室劉小姐收(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3段43號)。以上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1至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六)本案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預估日期112年11月中、下旬)。
(七)工作待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所訂之規定支薪(25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32,425元)。
(八)聯絡電話02-26664951,聯絡人: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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