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測量員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7~2023-08-02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測量製圖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公務員懲戒法不得陞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土地、建物複丈等測量相關業務。 二、辦理上級機關交辦或其他機關學校委辦政策性之測量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光華東街60號 |
聯絡E-Mail | 81149@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2年8月2日前,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下列相關資料掃瞄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或可檢具「紙本」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履歷表請繕打簡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內簽章,其餘附件影本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於112年8月2日前逕寄:新竹市光華東街60號新竹市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信封併請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日間聯絡電話,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經審核資歷資格符合本所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職缺數增列候用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5325121轉103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