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員)~2023-07-31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5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25~2023-07-3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者。
工作項目 (一)登記業務(簡易審查、登記案件校對、服務台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課員職缺」,將「約僱人員徵才簡歷表」、「簡式簡歷表」(請至本所網站首頁「書表下載」自行下載)、身分證明文件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以上均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須蓋私章及簽名)各1份,請於上網公告截止上班日前將相關證件資料逕送或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個人之聯絡電話及手機。
(二)
1.符合甄選資格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如有需求另行通知面談,若證件不齊全者將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尚請見諒;報名人員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若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逕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2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4名,依序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林小姐。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地政類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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