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1~2023-07-25 |
資格條件 | 高中(職)以上畢業: 1.高中(職)畢業為26,570元。 2.大專(含以上)畢業為27,230元。 |
工作項目 | 公文登記桌收發文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辦公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建築管理處業務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將下列資料影本於公告截止日17時前寄(送)達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北路83號4樓,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人事室楊小姐收(聯絡電話:03-3322101#6105) :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需填寫簡要自述,請在填表人欄位親筆簽名)。 2.身份證及最高學歷證件。 3.歷任職務經歷證件(無則免附)。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欲寄還履歷資料者,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便寄回。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該年度12月31日止,僱用期滿本處得視工作表現及本處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責程度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