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徵求 村幹事~2025-04-10

徵才機關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5-03-31~2025-04-10
資格條件 (一) 經公務人員考試或相當特種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之情形,並經銓敘審定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民政課相關業務(或依實際指派工作內容)。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16號)。
聯絡E-Mail dayi1108@nt.ji-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及甄選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10日止。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本所)直接向前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等資料)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三)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人。
(五)聯絡電話:花蓮縣吉安鄉公所人事室03-8523126分機181。
備  註:經本所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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