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4-30

徵才機關 外交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09~2025-04-30
資格條件 (一)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需為有效期間內)。
(二) 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三) 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 具政府機關服務經驗者尤佳。
(五)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Word、Excel等)、中英文輸入操作能力。
(六)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下列情事: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本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7、依法停止任用。
8、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9、依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0、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協助檔卷解降密。
(二)網頁內容校對及勘誤。
(三)行政文書處理。
(四)其他交辦事項。

月薪:約新臺幣37,000元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5年7月)。
工作地址 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首頁>事求人>下載公務人員履歷空白表格),含自傳簡歷並附貼最近2吋彩色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政府公部門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於114年4月30日(含)前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外交部國際傳播司收」(以郵戳為憑,恕不退件),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國際傳播司約僱職務代理人」。
(二) 初審合格者,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 聯絡人:外交部國際傳播司邱小姐(電話:02-3343-2922)。
(四) 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稱相同、性質相近職缺,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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