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1-11~2025-11-24 |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所社勞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94501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石門路26號 |
| 聯絡E-Mail | a830012@oa2.pt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約僱四等250薪點,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或(未獲分配錄取人員或獲分配錄取人員未報到,均自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僱)。 (二)採電子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資格審查資料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 採通訊報名者:請於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前將資格審查資料(以A4紙張影印)裝訂,寄(送)達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路)2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辦事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四)其他: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至銓敘部網頁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下載】(A4直式橫書,含簡要自述,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繳退伍令) 4.工作等相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 5.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證照、訓練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