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立楊梅高級中等學校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6-19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有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5.具行政知能,並熟悉Word、Excel等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等資訊處理能力。 6.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有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者尤佳,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職務分配及調整。 |
工作項目 | 1.處理期中考、補考相關事宜。 2.處理學測、分科測驗及統測模擬考相關事宜。 3.學測、統測及分科測驗學生報名及考生服務相關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楊梅高中(326桃園市楊梅區高獅路5號) |
聯絡E-Mail | ym1121@ymhs.ty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係文教行政幹事職缺(預估缺),需俟職務出缺後任用(預計114年8月18日出缺),如屆時人員未調任,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將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3.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4年6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4.掃描上傳(送件)資料如下: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考試及格證書、大專以上畢業證書、退伍令(無則免附)、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5.聯絡人:教務處李主任,聯絡電話:03-4789618分機1201或人事室鄭主任,聯絡電話:03-4789618分機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