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新台幣36,316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2~2023-04-18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土木、營建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需檢附含工作內容之工作證明)。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能力或影音編輯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公路養護工程及交通工程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處中和工務段(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三段75號)。 |
聯絡E-Mail | chienjung17@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於「履歷填寫」填寫相關資料(含自傳),並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以下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且大小不超過10M):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專長證照影本。 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含工作內容尤佳)。 (二)本職缺為工程員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至112年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項甄審將視疫情狀況決定是否採視訊面試(Goolge Meet),請應徵人員事前準備相關設備。 (五)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並得擇優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六)聯絡人:人事室邱小姐 TEL:02-86875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