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以約僱四等250薪點支薪(新台幣35,500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1~2023-04-16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能力或影音編輯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土木工程文書、公文收發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處復興工務段(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三鄰羅浮37號)。 |
聯絡E-Mail | chienjung17@t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於「履歷填寫」填寫相關資料(含自傳),並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以下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且大小不超過10M):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專長證照影本。 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含工作內容尤佳)。 (二)本職缺為助理工程員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項甄審將視疫情狀況決定是否採視訊面試(Goolge Meet),請應徵人員事前準備相關設備。 (五)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並得擇優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聯絡人:人事室邱小姐 聯絡電話:02-868751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