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4-16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以約僱四等250薪點支薪(新台幣35,500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4-11~2023-04-16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及操作能力或影音編輯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土木工程文書、公文收發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處復興工務段(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三鄰羅浮37號)。
聯絡E-Mail chienjung17@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於「履歷填寫」填寫相關資料(含自傳),並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以下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且大小不超過10M):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可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3.專長證照影本。
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含工作內容尤佳)。
(二)本職缺為助理工程員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若應徵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項甄審將視疫情狀況決定是否採視訊面試(Goolge Meet),請應徵人員事前準備相關設備。
(五)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並得擇優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聯絡人:人事室邱小姐 聯絡電話:02-8687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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