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4-1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07~2023-04-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14條情事者。
備註: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進用之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工作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本職缺月薪280薪點,折合為新臺幣36,316元。
工作項目 1.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法院囑託及政策性案件。
2.辦理專案計畫。
3.承辦公文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聯絡E-Mail fv_1601052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表,含照片及自傳(內容包含:家庭概況及經歷;個人專長;應徵動機及工作期許。)請自行下載履歷表:「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 >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3)相關工作在 (離)職證明等資料,逕寄至110015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人事機構蘇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測量課約僱技士甄選』字樣。
二、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學經歷證明文件。
三、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02-27230711分機506蘇先生。
四、本次甄選,擇優通知甄試,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3個月)。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