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徵求 業務助理~2025-10-21

徵才機關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0-16~2025-10-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具有汽、機車駕照及客語、閩南語口述表達能力者尤佳。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台電促協金計畫執行及核銷、預算分配、執行情形控管、請款及繳回等作業。
(二) 辦理公園相關計畫(含清潔維護及水電開口合約)執行。
(三) 協助農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核發。
(四) 協助三七五租約業務執行。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僱用至114年12月31日止。(年底契約期滿後,本公所將視工作表現簽請次年是否續僱)。
(二) 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簡歷表(請至本公所網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網址:https://www.guanyin.tycg.gov.tw/)、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經歷證件影本、身分證(請註明-僅供徵才身分查驗用)、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於民國114年 月 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公所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敘明應徵「農經課業務助理」。(以上繳交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待遇標準: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敘薪,每月薪資報酬為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整(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五)正取2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六)聯絡電話: 4732121分機101農經課 曾課長或秘書室分機323李小姐,地址:328251桃園市觀音區觀新路56號(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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