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4等暫僱人員1名(停車管理科)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13~2025-10-19 |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土木、土木防災、水保、水利、建築、營建管理、交通運輸、都市計畫、公共行政、財經、會計、統計、企管、國貿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二、具有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有採購或公務部門經歷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停車場管理、履約、驗收、行政管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局停車管理科(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1段108號4樓) |
| 聯絡E-Mail | tdhr@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意者請以電子郵件寄至 tdhr@ntpc.gov.tw,並請於主旨註明應徵4等暫僱人員(停車管理科)。 二、檢附資料:(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網站徵才項下下載報名表填寫,不合格式者恕不受理(報名表如下)。 (2)最高學歷證件。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或文件(無則免附)。 (4)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電話通知測驗,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待遇以4等250薪點僱用(折合新臺幣34,775元),長期進用。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正取人員經通知後未能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之備取候用期限自榜示之次日起5個月內有效,逾此期限備取候用資格失其效力,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甄試流程: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電腦測驗、工作氣質測驗及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七、洽詢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8487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