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11~2025-08-21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商科或會計相關科系尤佳)。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 三、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以上之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等情事者(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五、具團隊精神、服務熱忱、良好溝通能力,並能獨立完成工作。 六、熟諳電腦軟體操作、文書處理能力及具出納、會計經驗1年以上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機關收付現金、票據、有價證券、自行收納款項收據及其他保管品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付款憑單集中支付相關業務。 三、辦理離職儲金戶收付相關業務。 四、其他出納收入、支出相關作業。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機關得依任務調配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接近捷運市府站及國父紀念館站)。 |
聯絡E-Mail | n107725@fi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於本頁面經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報名前請務必於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並請登打簡要自述(必填)及上傳照片;另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將下列資料一併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或考績通知書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用人單位:秘書室。 三、請留電子信箱及日間聯絡電話,並注意其正確性。 四、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人:02-27631833分機6408人事室段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