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行政專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1~2025-08-04 |
資格條件 | 1、應具備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1.協助執行「桃園市政府114年度布建未成年人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APV)案件服務資源」計畫相關合作單位之聯繫溝通窗口、方案內容研發、教育訓練、個案媒合、聯繫、服務內容成效評估等相關事宜及其他行政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 |
工作地址 | 本中心(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1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時間:本職缺為現缺,即日起至114年8月4日(星期一)止,於截止前以掛號郵寄寄達或親送本中心成保組饒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甄選行政專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應附證件:(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三、附註: (一)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5個月,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二)資格不符者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倘計畫因中央計畫中止或經費不足則提前解聘)。 (四)本職缺甄才公告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五)待遇:薪資參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人力專任人員費用。 (1)學士學歷:每月薪資為36,300元。 (2)碩士學歷:每月薪資為41,500元。 (六)聯絡電話:03-3322111分機327饒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