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3~2025-06-16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幼保、幼教、家政、護理、法律、公共行政、社會學、社會工作、社會福利或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畢業尤佳。 2.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未滿2歲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政策之宣導、會議、配套方案規劃、執行情形調查、人員訓練、補助資格、經費審核及核銷等工作。 2.協助辦理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育資源中心(親子館)等業務相關會議。 3.辦理統計托育人員及托嬰中心等相關數據。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08號4樓之6)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4年6月16日前檢附簡歷表、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至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家庭支持組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專案助理(約用人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3.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則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錄取人員由本署通知報到進用,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328薪點(新臺幣4萬5,624元)起進用,採流動薪點,最高至424薪點(新臺幣5萬8,978元);大學畢業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312薪點(新臺幣4萬3,399元)起進用,採流動薪點,最高至376薪點(新臺幣5萬2,301元);專科畢業薪資標準參照聘用人員自280薪點(新臺幣3萬8,948元)起進用,採流動薪點,最高至330薪點(新臺幣4萬5,903元)。 6.洽詢電話:(02)8692-0929洪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