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31~2025-11-17 |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氣象法相關法規之訂修、解釋及審議。 (二)法制作業之規劃、研處及諮詢。 (三)辦理政府採購合約、用地租約等審查事項。 (四)訴願案件答辯書之撰寫。 (五)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政府採購爭議、國家賠償案件處理及協同出庭等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 |
| 聯絡E-Mail | jh_chen@cw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方式辦理。 2.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填寫履歷表自述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經本署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有疑問,請電洽人事室陳先生02-234910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