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 徵求 技佐~2025-11-03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化學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0-29~2025-11-03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三)截至本職缺公告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之情形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化工類應施檢驗商品(水泥、塗料、感熱紙、木製板材等)之進口或出廠檢驗。
(二)正字標記產品查核檢驗、驗證登錄商品查核檢驗及工廠查核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0245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0號。
聯絡E-Mail hunghuiju@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4年11月3日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必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分局調閱。
(二)應上傳附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身分證(正、反面)。
7.其他證明文件【如其他職系認定資料、英語證照、採購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三)以上證明文件請掃描成1個檔案上傳(依上述資料排序),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恕不接受紙本報名,請自行測試檔案,無法開啟視同不合格,怒不另行電話通知)。
(四)另請下載「應徵職務基本資料表」(詳附件)填列相關資料電郵至hunghuiju@bsmi.gov.tw。
(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採視訊線上面試,面試時間另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爰請確認上班時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不符用人機關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分局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六)本次職缺甄選列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
(七)聯絡電話:04-22612161分機631洽簡科長(有關「工作內容」疑義) 或04-22612161分機673洽洪專員(有關「報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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