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徵求 辦事員~2023-06-01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3-05-26~2023-06-0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經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情事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三)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優先考量,另熟諳客語者尤佳。(四)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報名時須尚在有效期限內,且身心障礙程度須足以勝任本職務者。
工作項目 一、扶植傑出演藝團隊相關業務提案及執行。
二、地方表演活動籌辦及執行。
三、表演藝術活動行銷、統計與推廣。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聯絡E-Mail 10003667@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2年6月1日以前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語言能力證明等資料掃描後上傳(全部文件請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經甄選擬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後商調;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hchcc.gov.tw/index.asp)首頁→訊息公告→最新公告項下。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表藝科吳科長(聯絡電話:03-5510201分機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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