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徵求 駕駛~2023-06-21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功餉薪點120-170,月支報酬30,100-35,770元整,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加班費核實計算給予)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25~2023-06-21
資格條件 (一)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技工、駕駛。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應徵駕駛應具職業小客車(以上)駕照。
工作項目 (一)公務車輛駕駛。
(二)ㄧ般行政事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
聯絡E-Mail wenyu@a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2年6月21日(星期三)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秘書處許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親送本會秘書處,並於信封註明「參加駕駛甄選」。
(二)應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1.甄選履歷表(如附件),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109-111年)考核通知書及獎懲資料影本。
5.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6.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三)面談甄選: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倘報名人員面試後均不符本會需求,將續辦甄選事宜。
(四)錄取: 經甄選錄取人員,除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外,並依本會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得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人:本會秘書處許小姐,聯絡電話:02-2232-2243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