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5等1級280薪點 |
| 職稱 | 約僱人員(政風室科員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名,並擇優備取若干名,按成績順序列入儲備名冊,候用期限至112年11月30日止。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 有效期間 | 2023-06-08~2023-06-13 |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法律系畢業者尤佳。 (二)熟悉廉政法規、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文書軟體操作能力者尤佳。 (三)品操良好,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
| 工作項目 | (一)政風業務處理。 (二)單位公文收發及歸檔作業。 (三)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3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 |
| 聯絡E-Mail | ilpp@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收件自112年6月5日起至112年6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意者請將相關表件以限時掛號郵寄本監政風室,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政風室科員職務代理人)職務」。報名時,應繳文件如下: 1.報名表1份(請黏貼身分證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3.簡要自傳1份。 4.退伍令或相關經歷之服務證明(無則免附)。 5.請同時前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公告,連結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我的履歷」、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同意授權本監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 (二)簡章及報名表格式請至本監網站(http://www.ilp.moj.gov.tw/)電子公佈欄項下自行下載使用。 (三)甄選日期及方式:訂於112年6月20日(星期二)在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舉行口試,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進用。 (四)附則: 1.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性質,支約僱280薪點,月薪新台幣36,316元。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政風室科員娩假銷假止,期間倘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雇,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2.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經審查資歷合格者本監通知參加口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徵選結果正取1名,並視成績擇優備取若干名,以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備取期間為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如有疑義,請洽本案承辦人聯絡電話:03-9894162陳小姐。 (五)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