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節目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25~2025-12-08 |
| 資格條件 | 1.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用)。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嫻熟公文寫作。 4.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不含具警察官任用資格者)。 5.品操限制: (1)最近3年未因品操風紀受懲處(戒)。 (2)最近2年未因工作受記過二次以上懲處或受懲戒處分,或涉案經偵查提起公訴或判決有罪。 (3)未曾因涉案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6.最近 3 年年終考績 1 年以上列甲等且未經考列丙等。 7.男需役畢或免服兵役。 8.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者。 9.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具採購職務經歷尤佳。(請檢附採購證照影本佐證) 10.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11.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12.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13.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2月2日後出缺。 |
| 工作項目 | 1.辦理綜合行政工作。 2.公文處理 、採購、廳舍修繕及一般性庶務工作。 3.輪值服務臺接聽路況電話及輸入路況資訊。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本臺臺中分臺(臺中市南屯區博愛街99號) |
| 聯絡E-Mail | jing@pbs.np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方式採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報名,並備妥1.身心障礙證明。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件。4.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掃描上傳附件(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並於114年12月8日前上傳完畢。 2.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 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 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職缺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4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