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寶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30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7~2025-04-11 |
資格條件 | 1.性別不拘,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2.大專以上工程相關科系畢業,或大專以上畢業並有2年以上工程相關工作經驗。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4.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
工作項目 | 1.辦理道路相關工程業務。 2.小型工程及縣府助(收支並列)案件彙整辦理。 3.工務課綜合業務辦理。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雙溪村雙園路二段325號 |
聯絡E-Mail | ytyu@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次徵選採線上報名,請自行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系統線上報名點選「我要應徵」,並將履歷表(附自傳、照片)上傳儲存,另證照資格等學經歷證件(含身分證正反面、畢業證書、離職證明、相關證照等)等證件掃描整合成單一檔案以附件上傳。 2.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辦理僱用手續。 3.本次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並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報到時,由備取人員遞補。甄選結果登載本所網站(網址:https://www.hcpst.gov.tw)。 4.僱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估114年10月底),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5.月支報酬標準:約僱五等300薪點(暫定月薪40,500元,以行政院核定114年度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為支給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