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4-26~2023-05-03 |
資格條件 | 1.現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或得權理),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建照、使照及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
聯絡E-Mail | t1401@ms1.mles.y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掛號通信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上班時間內送達,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人事室)。 二、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獎懲資料),以上證件均以影印本並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請依序裝訂成冊。任用與否均不退件,未錄取人員不予個別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未附者恕不退件。 三、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截止日:公告之日起至112年5月3日止。 五、洽詢電話:(05)6972005 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