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5-04-25

徵才機關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月薪新臺幣37,800元)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4-16~2025-04-25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交通運輸相關科系畢業者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轄區及停車場委外履約管理作業。
(二)辦理停管處相關停車政策推動。
(三)其它臨時及上級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停車管理處(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依順序檢附下列紙本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及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自傳,另履歷表須有親自簽名)。電子檔並請同時email至bibivin@taichung.gov.tw信箱(以odt或word檔為限),為保護個資請以身分證字號設定檔案密碼。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汽機車駕照影本。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無則免附。
(二)上開文件請統一以A4格式裝訂整齊,於114年04月16日至114年04月25日前(紙本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4033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2樓停車管理處人事室黃小姐收,信封處請務必註明「應徵五等約僱職務代理人(停規)」字樣,未註明者視為未投件。
(三)經紙本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未符資格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並依規銷毀個人資料)。
(四)僱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本職缺為考試分配人員之職務代理人,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五)月薪:約僱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
(六)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周休二日,並依臺中市政府規定彈性上下班,中午12:00至13:00休息1小時。
(七)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1387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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