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5-07-11

徵才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07-01~2025-07-11
資格條件 一、應試資格: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下列資格者: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不具在學學生身份。
(二) 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未在中國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份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四) 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二、錄取名額:擇優儲備人員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候用資格自榜示之日起至下次辦理同類型甄試公告錄取前1日止。
(一) 自榜示錄取之日起列入候用名冊,依用人單位業務所需,按儲備人員甄試成績及所具資格、學歷、經歷及專長等,通知適任人員進用。
(二) 另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三) 儲備人員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本院得視業務需要,優先予以進用,
※本甄試儲備之約聘僱人員屬短期職務代理性質,約聘僱期限長短不等,端視職務出缺狀況而定,約聘僱期滿即予解僱,另本院無法提供宿舍,請妥慎考量再行報名。
詳如簡章
工作項目 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等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新竹縣竹北市興隆路2段265號
聯絡E-Mail yachi@judicia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詹小姐、03-6586123分機5214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