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庶務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0~2025-09-17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銓敍審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現職職系依據「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核與綜合行政職系係屬同職組之相關職系亦可;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三)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1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 分以上,且不得連續4年考列乙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等規定不得任用之情形。(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輪調等。 (六)熟諳電腦及文書處理相關業務。 |
工作項目 | 一、校園各項事務之擬定。 二、勞物、財務、工程採購之規劃、招標及簽約等事項。 三、各項修繕。 四、校園安全管理及全校設施安全防護總檢查。 五、校內消防、電氣、電力、監控系統等設施之維護及管理。 六、配合學校重大活動之各類事務之安排。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總務處(115304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 |
聯絡E-Mail | 57100u@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通訊郵寄資料)。 (一)請於114年9月17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即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工作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PDF檔案後上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倘有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及格資料、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情形,請再檢附相關資料) 1.報名表(自行黏貼最近1年內正面2吋脫帽半身照片一張)(格式參附件1)。 2.甄選自傳(格式參附件2)。 3.切結書(格式參附件3)。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5.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6.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7.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8.最高學歷證件。 9.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三)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情形,請於報名時併與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四)甄選簡章請至本校官網/行政單位/人事室/教師甄選專區(https://www.nksh.tp.edu.tw/p/412-1000-260.php)下載。 聯絡人:人事室組員 謝小姐 02-27837863#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