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徵求 主任~2023-05-26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主任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19~2023-05-26
資格條件 1、 具公務⼈員⾼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2、 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事⾏政職系⼈員。
3、 具⼈事⾏政⼯作經歷(專任、占服務機關職缺派在⼈事機構服務、兼任(辦))1年以上。
4、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工作項目 ⼈事⾏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屈尺國⺠⼩學⼈事室(地址:231075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55之1號)。 備註: 本校與新店區⿔⼭國⺠⼩學合併設置⼈事機構 (地址:231074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99巷10之1號)
聯絡E-Mail ao1177@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應徵者得不檢附照片),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具⼈事⾏政⼯作經歷1年以上之相關證明文件、語⾔能⼒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另請併同填妥報名⼈員基本資料表(請⾄新北市政府⼈事處網站>書表下載>⼈事⼈員徵才相關表件>下載(檔名:本屬⼈事⼈員陞遷案件[外補案-報名⼈員基本資料表])後,將檔案寄⾄信箱:ah3877@ntpc.gov.tw)。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通知補件)。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事處企劃科盧⼩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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