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19~2023-05-26 |
資格條件 | 1、 具公務⼈員⾼考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2、 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事⾏政職系⼈員。 3、 具⼈事⾏政⼯作經歷(專任、占服務機關職缺派在⼈事機構服務、兼任(辦))1年以上。 4、 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 |
工作項目 | ⼈事⾏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屈尺國⺠⼩學⼈事室(地址:231075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55之1號)。 備註: 本校與新店區⿔⼭國⺠⼩學合併設置⼈事機構 (地址:231074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三段99巷10之1號) |
聯絡E-Mail | ao1177@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應徵者得不檢附照片),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具⼈事⾏政⼯作經歷1年以上之相關證明文件、語⾔能⼒檢定證明(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另請併同填妥報名⼈員基本資料表(請⾄新北市政府⼈事處網站>書表下載>⼈事⼈員徵才相關表件>下載(檔名:本屬⼈事⼈員陞遷案件[外補案-報名⼈員基本資料表])後,將檔案寄⾄信箱:ah3877@ntpc.gov.tw)。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通知補件)。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事處企劃科盧⼩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