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七堵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1~2025-03-20 |
資格條件 | 1.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選舉業務、屬民政處自治事業相關業務(含基礎零星工程及設備案屬議員建議案部份)、基隆河環境維護、里民活動中心興建維護及修繕。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光明路21號2樓及3樓(基隆市七堵區公所) |
聯絡E-Mail | sophie@mail.kl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以線上同意開方履歷方式應徵本職缺,並備妥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成一個檔案作為附件上傳該系統,資料未全者(含簡要自述),視為資格不符: (1)現職派令、銓審函(須含具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敘審定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6)請列印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請於該簡要自述頁親自簽名(履歷表掃描上傳僅需簽名頁)。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2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聯絡人:七堵區公所人事室張小姐,電話:(02)2456-6171分機203;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聯絡民政課謝課長,電話:(02)2456-6171分機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