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辦事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2~2025-03-19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1年以上經驗者為佳。 2、具公文製作及業務處理基本能力,熟諳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 3、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並能配合業務調整者,有政府機關任職經驗者佳。 |
工作項目 | 1、小額採購、設備修繕及環境維護。 2、節能專案、消防及防災專案。 3、國防、替代役管理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7~9樓) |
聯絡E-Mail | fx-0034@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方式:(以下方式採2選1) 1、E-mail:請將前開相關資料掃描成電子檔於114年3月19日前(電子郵件傳送日期為憑)e-mail至fx-0034@gov.taipei(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辦事員,避免系統誤當垃圾信件處理)。 2、上網報名:請於114年3月19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並填寫及上傳應徵資料。 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聯絡人:李小姐 (電話:02-23062122分機511)。 備註: 一、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內,並得採不足額錄取)。 二、本職缺係為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留職停薪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受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留職停薪期限至116年4月8日止)。 三、約僱4等250薪點約33,7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