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徵求 股長~2023-05-14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08~2023-05-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未受懲戒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具土木工程背景,且具工程、機電業務經歷,並諳建築相關法令者尤佳。
三、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熱忱、耐心、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加班者。
工作項目 一、督導本府行政園區土木建築、機電維護管理相關業務。
二、第二行政大樓興建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
聯絡E-Mail AM3127@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無誤(需含自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另如具專業證照者請併同上傳。
三、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秘書處人事室唐小姐(02-29603456轉分機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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