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業務助理(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3~2025-03-10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一)辦理局收發登記、登記桌業務及公文交換歸檔等相關業務。 (二)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二、薪資待遇:每月新臺幣31,450元。 三、預計114年3月19日出缺。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樓,桃園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4年3月10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 二、需檢附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及本職缺公告各1份(請依序排列),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業務助理及日夜聯絡電話】),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上述甄選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自行下載附件並繕打內容後,逕傳王小姐10035807@mail.tycg.gov.tw。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如候補期間,本局倘有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五、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54王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