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徵求 約聘研究員~2025-03-24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0~2025-03-24
資格條件 1.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2.以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相關專業證書者尤佳。
3.具有溝通協調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4.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歡迎具公共衛生、資訊、統計相關學經歷者應徵。
6.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工作項目 1.規劃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多元公私協力平台機制。
2.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工作指引手冊推動規劃及管考等綜合作業。
3.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跨網絡共識營、全國性分享會等網絡人員交流聯繫之活動規劃及執行事宜。
4.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國內(際)研討會、政策型會議相關資料彙辦、業務聯繫等綜合作業。
5.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立法院質詢、提案及輿情回應綜合規劃作業。
6.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暫定)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14年3月24日前檢附簡歷表(請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徵才專區,網址: http://www.sfaa.gov.tw/下載)、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婦女福利及企劃組約聘研究員職務(2)」,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6.月支報酬:360至424薪點(新臺幣48,600元至57,240元),自360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後按年提敘薪點。
7.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604林小姐(人事);(02)2653-1941胡小姐(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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