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7~2025-03-14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三、應具備辦公廳舍修繕、興建、修繕、規劃、設計、施工管理能力。 四、取得建築師、土木技師執照、採購人員基礎或進階資格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會辦公廳舍修繕、興建、施工管理等。 二、採購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二段166號 |
聯絡E-Mail | AI0964@nt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證明(資料均為PDF檔)等。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侯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若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王小姐(電話:02-22521212轉2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