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業務助理~2025-03-20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比照聘用六等四階328薪點(月薪44,280元)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3-06~2025-03-20
資格條件 1.大學院校文化資產、文化資源、文史藝術或資訊、商業等相關系所畢業,或具大學(含)以上學歷並具文化資產相關工作經驗達1年以上。
2.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個案資料更新維護20%。
2.歷年計畫成果盤整、數位建置20%。
3.整合文化資產網頁資料1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5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3月21日(五)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之編號、科室、職稱(例如:應徵「A-文化資產科-業務助理」)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如同時報名數缺,只須寄一份並在報名表應徵職務欄位複選即可),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 #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3月27日(四)下午5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其面試,請於 114年3月31日(一)下午1時20分至本局 3樓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比照聘用六等四階328薪點,月薪44,280元(適用勞動基準法),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10日止。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