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業務輔導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7~2025-03-18 |
資格條件 | (一)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2.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3.應具備全職工作經驗1年以上,並具文書處理、電子試算表等軟體操作能力。 (二)上述工作經驗,自學校畢業後計算至公告截止日,請檢附年資證明文件,未檢附者以不合格論。 (三)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證照、電腦軟體應用證照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者尤佳。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自辦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招生宣導、甄試報到、實習材物料管理等作業。 (二)辦理採購相關業務。 (三)協助場務行政工作。 (四)分署資料填報及彙整等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自辦訓練科泰山訓練場(新北市泰山區貴子里致遠新村55-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4年3月18日前(郵戳為憑),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銓敘部網站(常用表格)下載,加註個人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自傳500字以上,簡述工作理念、考試動機,並經本人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件影本、技術士證影本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資料,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自辦訓練科泰山訓練場業務輔導員』)。 (二)甄選方式 1.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符合資格者,請勿郵寄。 2.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請自行填妥,並貼妥足額郵資,本分署將於甄選完畢後寄還上開文件;如不取回繳驗資料及證件者,本項免附。 (三)其他事項 1.報考人經錄取以業務輔導員進用後,每月薪資35,235元。 2.甄試範圍: (1)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每分鐘10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未符合標準者,不得參加筆試測驗及口試。 (2)筆試測驗(佔總成績60%)。 (3)口試(佔總成績40%)。 (4)總成績應達70分以上。 3.錄取人員應於公告日1個月內報到,逾期以棄權論。本案視成績得擇優候用2名,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9956399分機1735人事室陳小姐;工作內容請洽詢(02)89956399分機1261自辦訓練科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