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25-03-14

徵才機關 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3-10~2025-03-1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訂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
工作項目 辦理民政課天然災害(防災)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佳冬鄉佳昌路2號(屏東縣佳冬鄉公所)
聯絡E-Mail a710015@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方式採「線上報名」,不受理紙本應徵,以紙本投件視為資格不符。
二、應徵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4年3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請上傳證明文件,並請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或上傳資料不實或遺漏,恕不受理報名。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一)現職派令。
(二)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三)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四)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另具通過外語能力檢定證件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視同無證照。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皆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後,掃描同一個PDF檔於【我的應徵】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如檔超過系統要求,請email至a710015@oa2.pth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屏東縣佳冬鄉公所課員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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