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徵求 輔導員~2025-03-20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稱 輔導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3-05~2025-03-20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銓審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 受轉調限制。
4.採購專業:持有採購基礎或進階證書,具備招標訂約經驗尤佳。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採購招標訂約相關作業。
2.辦理工程履約管制作業。
3.列管國有土地管理作業。
4.新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須輪值值勤日、夜班(擔任值日官)。
工作地址 桃園市成功路三段78號
聯絡E-Mail hlchang@mail.v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詳下資料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倘未滿5年則檢送任公職期間考績通知書)、專業證照、榮民證 (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甄試項目: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70%)、面試(30%)。
5.資料說明:
(1)「外補甄選報名表」【表格請至輔導會全球資訊網(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2)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或odt檔案格式),於114年3月20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hlchang@mail.vtc.gov.tw
(聯絡電話:(03)3321224轉111;聯絡人: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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