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暫僱人員~2023-06-06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01~2023-06-06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畢業,戲劇、劇場技術或傳播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 具1年以上劇場館方人員或劇場技術相關工作經驗,對劇場各項設備系統架設及操作方式有一定概念,具維護及保養設備之能力者尤佳。
4. 品德操守良好,心胸開闊。
5. 嫻熟電腦文書作業、熟諳公文製作與政府採購作業者尤佳。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演出節目之技術協調、現場執行及後台管理之行政業務。
2. 辦理劇場後台燈光、音響、懸吊及舞台等專業設備操作。
3. 配合場館內各廳別節目裝拆台及演出支援作業等場館管理工作。
3. 劇場硬體設備管理保養及相關事務。
4. 須配合演出節目排班、獨立作業。
5. 臨時交辦事項。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02)22534417分機201謝小姐。
工作地址 新北市藝文中心(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12年6月06日前寄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藝術展演科暫僱人員(新北市藝文中心)」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其應徵資料恕不寄還。
3.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並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續聘。
4.郵寄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陳小姐收。
5.檢送以下資料以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網址: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index.jsp),路徑:「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勿附相片」並詳實填寫,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報名表末親自簽名或蓋章。
(2)最高學歷證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以上(2)、(3)項均為影本,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6.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 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者,請勿應徵。
7.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 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8.以暫僱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台幣36,3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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