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督導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1~2025-06-17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教育、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法律、犯罪防治、社會福利、社會、公共衛生等相關學系畢業 |
工作項目 | 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心理健康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月薪資︰約聘6等1階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聘用督導 C12000003)請於報名截止日114年06月17日17時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廖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預計於114年06月19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備註: (一)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八、聯絡人:人事室 廖小姐 電話:(03)3385936轉2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