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定期契約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3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5~2023-07-18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NDC ODF及中文繕打)。 三、具國稅稽徵業務處理經驗者尤佳。 四、工作期間: (一)112年8月1日起至同年月31日止,計1人。 (二)112年9月1日起至同年月29日止,計1人。 (三)112年10月1日起至同年11月30日止,計1人。 五、月支薪酬:新臺幣27,490元整。 六、服務績效不佳者,本分局得以中途解僱。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貨物稅11-1申報收件事宜。 二、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 |
聯絡E-Mail | NH17159@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工作經歷證明影本需載明服務起訖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於112年7月18日前逕送或郵寄至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2號8樓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銷售稅課)謝小姐收(聯絡電話:02-24331900轉300),信封請註明「應徵銷售稅課定期契約臨時人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不合格者或證件不齊未獲錄取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加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送。未附者本分局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三、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機關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四、本次徵才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